名譽理事長 倪文亞先生
~本刊節錄~
老子曰:「生而不有,為而不恃,長而不宰,是謂玄德。」 《老子第五十一章》
立法院前院長、本會名譽理事長倪文亞先生,世居浙江省樂清縣(現為樂清市),家境少康,賦性聰穎,幼承庭訓,勤讀詩書,國學基礎深厚,求學期間,成績優異,名列前茅。上海大夏大學教育系畢業後,遠赴美國深造,榮獲哥倫比亞大學教育碩士學位。學成返國,歷任大夏、暨南大學教授、系主任,作育英才,深受敬重,其後並榮獲韓國漢陽大學名譽法學博士。
中、日戰爭爆發矢志報國,出任陸軍軍官學校教官及第六分校政治部主任。民國二十七年,參與籌組三民主義青年團,並任訓練處處長。抗日戰爭勝利,膺任中央常務委員並兼任青年部部長。民國三十五年實施憲政,膺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。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,民國三十八年隨政府播遷來台,出任中國國民黨台灣省改造委員會主任委員,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,推動台灣地方自治各項公職選舉,奠定民主政治基礎,貢獻良多。四十六年調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第一組主任。
五十年當選立法院副院長、六十一年當選立法院院長,並於民國七十七年辭去立法院院長暨立法委員職務。在其擔任院長時期正值台灣政局轉型期,諸如:開放臺海兩岸政策、開放報禁、廢除戒嚴、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問題等,先生堅持立法院係民主殿堂,衝突難免,唯有接納民主改革,降低新舊傳承之動亂。先生主持議事穩健持平,贏得朝野立委敬重。民國七十七年,立法院尚未通過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條例,先生在各界強力慰留情況下仍堅辭立法院院長暨立法委員職務,並放棄豐厚之退職金,留下令人敬仰的政治典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