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統違憲設置年金改革委員會
總統違憲設置年金改革委員會
蔡英文主持國家年金改革會議第一次會議,提出四原則與目標,大家都搖頭嘆息!
鄭重呼籲:請蔡英文自我約束,收回你那隻黑手,切勿違法干預「軍公教警消的年金改革」
一、年金改革影響軍公教警消的退休撫卹等權益甚鉅,全民關注豈能草率。
軍公教警消年金制度之設計與立法,係行政院、考試院與立法院之職權,依現行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,蔡英文只有軍事、外交、締約、宣戰、公布法律、特赦、任免文武百官及緊急命令之權(參閱憲法35條至44條)。關於年金改革事宜,總統只能關心,不能直接指揮或干預各院之權力之行使。再者,依憲法副總統只是備位元首,不能有明確的職權行使。
二、所謂「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」為非法之「黑機關」,組織不法比程序不法還要惡質
依據「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」規定,除了總統府內部行政之「第一局第二局第三局機要室、侍衛室、公共事務室、法規委員會之外,依法得設置棣屬總統府之「中央研究院、國史館、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」等機關機構。蔡英文無權力在總統府之下,設立國家級的「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」。另,依據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」第1、2、5、9、38條等規定,總統府亦無權設立,甚至於直接介入行政院內部事務。
三、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,此為憲法所明定,不容矮化
總統無視憲法及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,訂定「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設置要點」及「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設置要點 」,行政院成為總統府的作業幕僚單位。這也是公然違法紊亂國家體制的惡例。
「程序不法、組織不法」其決議當然不法,這是市井小民皆知的道理。在民主法治國家,任何改革都應「合法且合理」,蔡英文貴為「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、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和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學博士」,更要嚴謹的守法,不能仗著「高票當選」及立法院「絕對多數」就要為所欲為。
鄭重呼籲蔡英文,想要在歷史留下英名,就請收回您那隻黑手,撤銷「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」這個黑機關,更不要干預「行政院、考試院與立法院」之職權,讓年金改革能合法理性地進行,否則,會成為毀憲亂法的歷史罪人。
李柏佳(國小校長退休,中興大學法律系)